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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公示

《龙门县甘香排水渠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报告》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 时间:2020-04-01 10:10:23 点击:797

《龙门县甘香排水渠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龙门县甘香排水渠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龙门县甘香排水渠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位于龙门县甘西路(龙门县水头围村至塔山路段)项目总投资38572.3万元,新建污水管长2029m,其中DN500 HDPE中空壁缠绕管1625mDN400 HDPE中空壁缠绕管358mDN300 HDPE中空壁缠绕管46m、污水井90个;新建雨水管长3063m,其中d1500钢筋砼1622md600钢筋砼86mDN500 HDPE中空壁缠绕管756m、雨水口连接管DN300 HDPE中空壁缠绕管599m,雨水井99个;改建市政城市支路1800.966m,路宽12米(2.0米人行道+0.5路缘带+7米机动车道+0.5路缘带+2.0米人行道),按照双向2车道设计,道路设计速度为20km/h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东顺易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龙门县甘香排水渠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环评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组成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城新兴路12

人:陈先生         电话:1392836791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202041-2020428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附件:《龙门县甘香排水渠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链接:ttps://pan.baidu.com/s/1MtfC1k-gJJupmJEutroaXQ 提取码:dsw9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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